最高资助1000万元!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来啦
1月24日,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规范工业互联网扶持措施中各项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发布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主要分为四个方向,分别是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和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各扶持方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有何不同?记者整理了具体情况的做法,供宝安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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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分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报项目须已于申报之日前建设完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申报前2个自然年平台在测试验证、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方面的投资总额,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应不低于1500万元;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应不低于500万元;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应不低于300万元。
此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与平台签订合同的付费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100家,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与平台签订合同的付费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与平台签订合同的付费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25家,营业收入不少于2500万元;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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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
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包括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和“5G+工业互联网”项目。项目申报条件须满足申报前2个自然年项目在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费用、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数字化改造服务费方面的投资总额分别不低于300万元和200万元。
扶持标准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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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
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须具备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前2个自然年已为10家及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技术服务,且服务收入合计不低于500万元;申报前2个自然年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其中,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扶持标准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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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
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分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和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
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前2个自然年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其中,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等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扶持标准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则指上年度(自然年)行业协会、企业等在深圳举办的工业互联网领域峰会、论坛和大赛等重大活动,活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扶持标准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宝安日报记者 杨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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