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对互联网平台常态化监管水平
转自:法治日报
本报讯 记者万静 记者近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部门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提升对互联网平台的常态化监管水平,下阶段将重点采取五方面的措施,引导互联网平台的健康发展。 强化规则制度供给,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健全数字经济领域基础性规则制度,完善指南、指引、标准等配套制度,以公开公正透明的规则制度向市场释放清晰明确的信号,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推进监管机制建设,促进互联网平台监管高效协同。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监管责任制度,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等综合协调机制作用,完善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沟通协调和对接合作机制。 创新常态化监管模式,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管理主体责任。抓住合规管理的关键环节,按照可操作、可实现、可检查原则,健全互联网平台合规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制定细分领域合规评价指标,完善政府部门抽查考核、日常监管、正向激励、违规处罚等措施,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数字化建设,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互联网平台监管执法中的应用,加快建设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加强全网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重点增强穿透监管能力,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快速响应、及时处置,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优化服务举措,更好释放数字经济发展动能。以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支持鼓励地方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积极培育网络经营主体,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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